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4号
2019年2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G340号)批准征收我区土地27.796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项目位于富国街道、富源街道境内,总面积27.7961公顷,涉及富国街道郭刘村、富国村、黑龙村、崔岭村、丁家村,富源街道东魏村、小卢王村、大王村。其中:农用地24.6845公顷(耕地12.6679公顷)、建设用地0.1944公顷、未利用地2.9172公顷。该项目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 其他
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2019年第5号
2019年2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沾化区2018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征收我区土地3.584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项目位于富国街道境内,总面积3.5845公顷,涉及富国街道高家村、西沙村。其中:农用地3.2940公顷(耕地1.0058公顷)、未利用地0.2905公顷。该项目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滨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联系人:隋龙;联系电话:0543-2273168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图文来源:沾化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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