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滨州站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滨州公积金发不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标准的通知(滨住金发〔2019〕20号)”。通知指出了2019年滨州公积金缴存标准。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要求),现将2019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19年度滨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17511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按17511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17511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二、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19年度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155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该限额的,*按155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低于1550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其余县区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173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该限额的,*按173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低于1730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三、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019年6月18日
以上为“关于公布2019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标准的通知(滨住金发〔2019〕20号)”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滨州买房信息,点击吉屋滨州站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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